2025法硕每日一题:聚众斗殴的情形NO.47
作者:半岛星空体育·(中国)官方网站-王老师
点击量: 323
发布时间: 2024-03-20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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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硕每日一练:多选
下列聚众斗殴的情形中,属于“持械”的有()
A.牵引恶犬参与斗殴
B.携带非法持有的枪支参与斗殴
C.在斗殴现场抢夺对方棍棒并使用
D.斗殴时使用事先藏匿在斗殴地点的砍刀
(答案如下)
【答案】BD
【答案解析】聚众斗殴,是指出于报私仇、争霸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成帮结伙打架斗殴,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根据《刑法》第292条的规定,聚众斗殴罪有4种加重法定刑,其中包含持械聚众斗殴。A项,根据文理解释,械的含义是器物、用具。恶犬属于有生命的动物,不能将其解释为无生命的器物,否则便属于类推解释。因此,牵引恶犬参与斗殴不属于持械聚众斗殴。A项不当选。B 项,携带非法持有的枪支参与斗殴,可以将枪支评价为有杀伤力的器物,故属于持械聚众斗殴。B项当选。C项,在斗殴现场抢夺对方棍棒并使用。首先,可以将棍棒评价为有杀伤力的器物,进而认定为持械聚众斗殴中 的“械”;其次,在斗殴现场抢夺对方棍棒能否评价为持械聚众斗殴中的“持”存有争议:第一种观点认为, 持械既包括事先准备器械并在斗殴中使用,也包括在实施斗殴过程中临时就地取材获得器械并使用;第二种观 点认为,在聚众斗殴过程中,从对方手中夺得器械而使用,或者在斗殴的现场随手找到器械而使用,都不能认定 为”持械”,因为行为人缺乏持械聚众斗殴的故意。官方答案采纳了第二种观点。C项不当选。D项,斗殴时使用事先藏匿在斗殴地点的砍刀,事先藏匿的行为表明行为人有持械聚众斗殴的故意,故属于持械聚众斗殴。D项当选。综上,本题答案为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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