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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业大学设计与建筑学院 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方案

作者:半岛星空体育·(中国)官方网站-赖老师 点击量: 1411 发布时间: 2020-05-23 15:15 【微信号:13306030226】



据悉,浙江工业大学设计与建筑学院 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方案已公布,聚创浙工大半岛星空体育·(中国)官方网站网小编汇总如下:





一、基本原则

    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认真贯彻学校研究生院有关通知精神,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实行民主集中制、报批签署制、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制和全程监督制度、信息公开制度,积极稳妥地做好2020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安全、公平、科学。


二、 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2020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学院复试方案及具体实施细则,全面负责本学院的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和招生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设监督员,全程监督,全面负责复试、调剂、录取工作中的纪律检查工作。同时,学院还成立了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组、研究生复试信息技术支持组、研究生复试考务及培训工作组、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组和研究生复试后勤保障组。

 

三、招生名额

类型

招收专业代码及专业名称

学习方式

2020年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计划

2020年招生计划(不含士兵计划)

推免生已录取

本次招生计划

(不含士兵计划)

全日制学硕

130500设计学 01设计理论

全日制

 

3

 

3

全日制学硕

130500 设计学 02工业设计

全日制

 

22

2

20

全日制学硕

130500 设计学 03环境设计

全日制

1

8

3

5

全日制学硕

130500 设计学 04公共空间艺术

全日制

 

2

1

1

全日制学硕

130500 设计学 05视觉传达与媒体设计

全日制

 

5

 

5

全日制专硕

135108 艺术设计 01工业设计

全日制

 

41

 

41

全日制专硕

135108 艺术设计02环境设计

全日制

 

36

1

35

全日制专硕

135108艺术设计 03公共空间艺术设计

全日制

 

7

2

5

全日制专硕

135108艺术设计 04视觉传达与媒体设计

全日制

 

8

 

8

全日制专硕

135108艺术设计 05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全日制

 

10

3

7

全日制学硕

081300建筑学

全日制

 

11

1

10

全日制学硕

083300城乡规划学

全日制

 

13

 

13

 

四、复试工作

1.基本复试分数线和各专业复试分数线

学科门类(专业)名称

 

专业

 

方向

 

A类考生*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艺术学

 

 

设计学

 

01设计理论

347

38

57

03环境设计

04公共空间艺术

05视觉传达与媒体设计

02工业设计

355

38

57

 

艺术设计

 

01工业设计

347

38

57

02环境设计

03公共空间艺术设计

05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04视觉传达与媒体设计

349

38

57

工学

建筑学

 

274

37

56

城乡规划学

 

349

37

56

 

 

备注:“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参考《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各门类要求,单科下降10分,总分下降30分。”

 

 2.复试时间与地点

复试时间:笔试:5月15日,上午9﹕30—11﹕00,

          面试:5月16日,上午9:00始,下午13﹕00始

 

第一组:工业设计研究方向(学硕+专硕)

第二组:工业设计研究方向(学硕+专硕)

第三组:工业设计研究方向(学硕+专硕)

第四组:工业设计研究方向(学硕+专硕)

第五组:环境设计和公共艺术设计(学硕)

第六组:环境设计和公共艺术设计(专硕)

第七组:视觉传达与媒体设计方向(学硕+专硕)

第八组: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和设计理论组(专硕+学硕)

第九组:建筑学(学硕)

第十组:城乡规划学(学硕)

 

3.工作规范

(1) 按照学校要求,复试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组织面试、指

导复试记录、材料保管、上报名单等全部工作。

(2) 复试小组成员参加岗前培训,现场独立评分,本着客观公正、严谨认真的原则

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

(3) 严格遵守有关制度规定和组织纪律。

(4) 严格复试过程管理,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

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5) 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复试记录等材料不得更改并妥善保存。

 

4.差额复试

    严格实行差额复试,将考生按照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确定学院专业复试考生名单,复试考生人数与招生规模(招生计划数减去推荐免试生数)比例一般不低于150%。对合格生源不足15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

 

5.复试前的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并参加心理素质测试,对不符合规定者,不

予复试。考生须按要求通过学校招生系统上传资格审查材料电子版(扫描PDF)。复试前,学院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准备材料详见(附件1)。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定向就业考生须提供劳动合同或者定向就业单位出具的其他相关就业证明(在被录取前须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应当在考生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复试。每个考生须签订《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6.复试基本内容和主要形式

根据教育部、浙江省考试院“确保复试安全、公平、科学”等要求,统筹考虑当前疫情形势,今年将采用网络远程、专家集中的复试方案。网络远程复试平台选用钉钉。考生自行选择复试场所(严禁在培训机构),要求环境相对独立可封闭、无干扰、光线明亮(不逆光),以网络视频方式参加复试。复试平台及软硬件、环境条件等要求,详见学院网络远程复试等后续通知。

(1)复试基本内容:考察学生的英语听说能力、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

(2)主要形式:设计学、艺术设计复试方式包括远程面试和笔试两部分,总分100分,面试50分,笔试:专业设计能力考核50分。建筑学、城乡规划学复试方式为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分为英语面试、专业面试和思想政治素质考核,时间20分钟左右。

(3)复试方案:

l 英语面试(设计学、艺术设计占10%,建筑学、城乡规划学占20%):考查考生的英语听说能力;

l 专业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设计学、艺术设计占40%,建筑学、城乡规划学占80%):专业面试全面考察考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还有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的情况。

l 专业设计能力考即笔试(设计学、艺术设计占50%):考核学生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大纲与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大纲基本相同。请考生自备快题设计所需的A2卡纸、绘图工具,考试时间为1.5小时。设计理论方向笔试即专业理论知识考核,考生无需自备绘图工具。

 

7.复试权重及综合总成绩计算。2020年硕士研究生综合总成绩等于初试总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和复试成绩(百分制)的加权平均,得出考试综合总成绩。初试成绩(折算成100分制)占总成绩的50%,复试成绩(100分制)占总成绩的50%。计算公式如下:综合总成绩=0.50×(初试总分/5)+0.50×复试总分。

 

8.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指专科毕业生、本科结业生),设计学、艺术设计复试时须加试(笔试)两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1、美术基础 2、设计基础。城乡规划学加试科目:城乡规划概论,建筑学加试科目:建筑学概论。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调剂工作

1.调剂方案

(1) 调剂原则: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对申请同一学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同等条件下业务课成绩优先考虑。

获得以下成果之一者,优先选择进入调剂复试名单:曾在省部级及以上专业竞赛中获奖;或曾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立项;或授权发明专利;或在专业期刊或国际会议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上述成果要求考生署名第一;或导师第一、考生第二。

(2) 拟调剂人数:待一志愿复试后,参加调剂复试人数以拟调剂名额的1.5倍的比例

确定。对合格生源不足15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

(3)调剂时间:待一志愿复试后定,如有调剂名额将在5月20日左右公布,具体时间以学院公告为准。

(4)调剂申请条件:初试总成绩不低于学院一志愿基本复试分数线。基础较扎实,创新能力强,素质较全面,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不接收跨门类调剂。学术型硕士不接收专业硕士考生调剂,专业硕士可接收学术型考生调剂。考生如有专业竞赛获奖、科技立项、学术论文发表、授权发明专利等情况须在参加调剂复试前提交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及复印件。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调剂复试资格,复试成绩无效。

(5)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学院拟发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名单,须报校研究生院审批。

(6)学院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7)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9)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10)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11)学院拟发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名单,须报研究生院审批备案。

(12)其他调剂要求和程序根据国家制定的调剂政策执行。

 

2.调剂工作程序

(1)学院在院网公布调剂方案,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学院根据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网网址: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yz.chsi.cn)公布调剂信息及调剂要求;

(2)调剂考生(包括校内调剂考生)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站填报调剂志愿。

(3)学院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站筛选本学院调剂考生情况,确定复试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批后,通知考生复试。

(4)学院将复试合格同意拟录取的名单及时报研究生院,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学院再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给调剂考生待录取信息。

(5)调剂考生在学院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待录取。

六、录取工作

1.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凡符合报考条件,达到复试基本要求,按规定程序参加复试且复试合格,并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录取检查的考生,学校予以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采取一票否决制,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学院上报拟录取名单根据考生综合总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要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4.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5.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6.新生入学3个月内,学院对其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7.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进行。拟录取的考生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须在学院复试成绩公示后两周内邮寄至相关学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以及招生学院相关规定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表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破格复试工作

破格复试基本要求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原则上不破格。

 

八、举报、投诉、申诉

方式: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

联系人:何老师

电话:0571-85290258

邮箱: hec@zjut.edu.cn

地址:屏峰校区艺A522,设计与建筑学院办公室

 

九、本方案如与上级部门最新政策要求不一致的,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执行。

附件材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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